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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属地移交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所需人员,可以从曾经或正在从事企业退休人员服务工作的工作人员中选用,其工作经费比照其他社保机构经费由财政部门解决。在社区管理组织尚不健全、企业退休人员较为分散的县市区,可暂由原企业退休管理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相关管理服务:已建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的,可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Р 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网络Р 属地化移交前的退休人员待遇维持原有不变,原有的退休津贴仍由原单位拨付发放,医疗待遇如与当地医疗社保机构不同的,差额部分由原单位补贴。企业退休人员所享受的服务质量不下降,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努力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继续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继续关心退休人员的生活,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基本养老金之外的非统筹费用、应按有关规定由企业继续负责,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及非生产经营性场所,可划拨给企业退管组织或社区用于退休人员开展活动,也可采用有偿转让、租借等方式由所在社区使用。Р 合理进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定位Р 当前作为社区组织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应当包括接收和管理离退休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生存认定、协调解决离退休人员同原企事业遗留的各种联系、开展党的组织活动等。社区服务要在国家出资建立基础设施和解决活动场所、提供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开展包括娱乐健身、专项服务、社区卫生、养老院以及其他具有共性的社区服务项目。街道和社区要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党建、文体娱乐、政策宣传、老年大学、社会公益等活动。Р 四、结语Р 在深化企事业改革过程中再解决企事业同离退休人员存在的其他关系逐步实现企事业与离退休人员的分离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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