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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家级综合试点工作总结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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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普办统一的方案,遵循“常态化、可检验、可借鉴”的原则组织实施的。因此,从业务技术层面,我们也更多地考虑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主要做法如下:Р 一、准备阶段Р (一)试点区域的选择Р 国普办确定我市XX区井岗镇作为全国唯一综合试点地区后,我们及时进行了井岗镇试点范围的谋划和选定工作。Р 1、首先,我们收集了计生、公安、综治、社区等单位的人口资料,并进行比对、分析,基本掌握井岗镇及其各村级单位的人口总量。Р 2、按照国家试点方案总规模3万人左右、是一个相对完整且封闭的区域的要求,选择了半岛、蜀山、卫楼3个社居委;邓店、十八岗2个村委会;蜀山经济开发区1个村级单位的开发区共6个村级单位作为本次试点的普查区域。Р 3、对确定的6个村级单位人口总量进行初步摸底,并再次进行分析、比对,发现人口总量大大超出原先预计的规模,最终确定把半岛、蜀山、邓店、十八岗、蜀山经济开发区5个村级单位作为试点区域,卫楼社居委不再作为试点范围。Р 这次试点选择的区域是相对较为完整的行政区域,既有城市社居委,又有纯农村的村委会,还有开发园区、较大的驻地单位、学校等等;既有完整的城市住宅小区,又有乡村居民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居住区,还有完整的、相对封闭的驻地单位宿舍区、学校宿舍以及“城中村”形式的居民居住区,作为综合试点区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Р (二)“两员”的选调和培训Р 确定“两员”选调数量的前提是:普查小区的规模和普查小区数量。Р 1、为搞清普查小区普查对象数,春节前市普办设计了“普查区人口基本情况采集表”,组织收集派出所、计生、综治、社保、住宅小区、社区、物业管理、学校等部门、单位的人口资料,根据各部门数据来源和口径分析、汇集,试图摸出相对较为准确的普查对象规模(户籍人口+无户籍居住人口),但受部门数据来源、口径、空间范围等的限制,同时由于试点时间紧迫,在普查小区划分前未汇集出较为可靠的普查对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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