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如丙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提供脚手架等相关配合工作,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项下管理配合费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Р 十三、不可抗力Р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因甲方、乙方或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Р 2、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合同各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Р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Р 4、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责任;Р 5、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合同另外两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日内向另外两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否则,不能免除相应责任。Р 十四、其他Р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三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Р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 3、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Р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合同自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Р Р 甲方(公章):Р 授权代理人:Р Р 乙方(公章):Р 授权代理人:Р Р 丙方(公章):Р Р授权代理人:Р Р 合同签订日期:Р 附件:Р 一、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明细表Р 二、乙方提供的可实际施行相关方案和计划Р 三、乙丙方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专业分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