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核对记录清单,作为结算资料备案。Р6、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Р的依据。Р7、多级审核原则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Р8、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通知单都必须使用由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表格。Р9、单项签证金额不超过 2 千元的不予考虑签证。Р10、所有签证必须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总工程师审批,不论金额大小,若估算金额超过 1万元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Р11、由于销售引起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Р12、施工单位每月 25 日将本月(上月 21 日至本月 20 日)发生并已确认的现场签证单》与本月签证汇总表一起报送建设单位工程部(须在合同中明确)。Р13、签证讨论会:建设单位工程部每月月底对现场签证进行逐项讨论总结,对能在当月与施工单位就费用达成一致的签证必须在当月完成费用确定。对不能达成一致的或不方便达成一致的建设单位工程部应讨论其处理办法,并初步明确签证费用,同时对下月可能发生的签证内容进行预估。Р Р14、建设单位工程部必须建立现场签证台帐,并且每月月底进行核对、备案。Р15、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应一式五份,建设单位保存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存一份。Р17、合同中应明确现场签证单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工程部的项目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有效。Р七、签证申报流程及期限Р1、施工单位的全部签证应在签证前对建设单位进行申报,特别是隐蔽工程应在隐蔽覆盖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安排专门人员现场查勘、测量确认。Р2、施工单位在签证工程完工后3天内提交完整的签证资料(包括签证记录,完善的签证依据或影像资料);监理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在3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然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签证返还给监理、施工单位。Р3、施工单位不按建设单位签证申报流程及时间期限进行签证申报,建设单位一律不予签证及结算,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