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不予顺延,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对乙方已完成施工量不予结算,以赔偿损失。十三、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所有的工程量,如不能按计划工期完成,每逾期一天支付人民币元罚金给甲方,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结算(除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事)。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三:吊顶施工合同吊顶施工合同甲方:成都新剑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照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广汉“威肯郡”吊顶工程工程地点:广汉承包范围:广汉“威肯郡”吊顶工程包工包料包安装包税二、合同工期 1、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四、产品名称、材质、数量、金额五、合同价款及计价计量办法 1:合同暂定总造价:人民币元(元整)。 2: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单价详上表(第四项中),综合单价包干不作调整。工程完成前乙方必须提供足额有效发票。 3:计量方法: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工程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现场收方。最终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六、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5个工作日后支付至甲方审定价的100%。九、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工作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