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Р 1Р 2Р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增强了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自信心。Р 二是与相关部门积极联系配合不断拓展安置途径,用真情和关爱唤起刑释解教人员重塑人生的勇气和信心。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Р 三是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适当救济;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Р 下一阶段工作思路:Р 1、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齐抓共管Р 建议由综治委牵头,狠抓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将该项工作有机地融入社会管理中,依靠各安置帮教成员单位,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力争对每个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恰当的安置。Р 2、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力度,让他们有一技之长。Р 3、强化管控力度,防止重新犯罪。各派出所、司法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未成年帮教对象、无业可就的帮教对象,实施跟踪帮教,强化管控力度,防止他们重新犯罪。Р 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我们的帮教工作会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