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不管是开庭审理,还是调查询问,记录要全面反映整个工作过程,全面反映每个人的动态。既要忠于原貌,同时又要注意灵活, Р 篇二:检察院书记员的职责Р 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Р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Р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Р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Р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Р 检察院书记员Р 职业概述: Р 书记员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以担任案件的记录工作为主要职责并协助检察员办理其他事项的工作人员,是检察院人员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除了人们印象中的开庭记录外,更包括从收案、阅卷、提审、研究、起诉、出庭,直到案卷的装订、归档和登记备查等每个环节的参与。有的书记员还需承担司法统计、宣传报道等其他事务性工作,可以说,他们不仅是开庭期间的“记录人”,更是关涉案件审理全程的“跟踪仪”。Р 工作内容: Р 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Р 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Р 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Р 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Р 职业要求: Р 在专业方向和学历要求上,书记员需要具备法律、文秘、法学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Р 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应具备坚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相应的整合归档能力、迅速的反应辨识能力及较强的判断自控能力等基本素质。尤其是在电脑日益普及、网络迅速更新的今天,无论是审判庭上快速高效准确地完成记录,还是在此之外各项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都越来越趋向“无纸化”方向发展。因此,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对于书记员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