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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军事化管理合作协议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时解决;领导小组要每周例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制定下周计划;全校每期要评选优秀学员、优秀教官、优秀军校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Р9、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学校领导的意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不折不扣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达到学校满意,学生满意,家长满意。Р10、乙方为教官生活提供后勤保障。Р11、乙方使用的楼层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每月结算一次,水费:3元/吨;电费:0.6元/度。逾期不交,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Р12,电灯、开关、门窗玻璃、水龙头、应急灯等小部件的维修及更换由乙方承担,大的维修项目由甲方承担。Р第八条违约责任:Р因教官工作失职而出现责任事故,该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Р未按时足额拨付门卫保安费用影响教官正常工作开展,责任由甲方承担。Р本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自古变更或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本协议总标的30%的违约金。Р如发现未入住学生应及时寻找并报学校值班领导。因教官失职未发现学生入宿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Р按时开锁大门及楼层通道门,应该锁不及时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Р因不可抗力,上级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等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Р第九条争议解决Р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工作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体谅、珍惜友谊、保障学生权益的原则,Р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达不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十条协议终止Р本协议履行期满即为终止,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同意可默认延续(即以本协议条件实际继续执行为准);亦可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协议。Р第十一条协议终止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未竟事宜可另行协商,所附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甲方: 乙方: Р代表: 代表: 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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