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Р建筑面积:?平米?展厅面积:?平米?库房面积:?平米Р藏品总数?件(套)Р经费来源?国拨□?自筹□?捐赠 □?其他方式□Р(拟)开馆日期Р全年开放时间Р(全年开放天数)Р备?注:Р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Р(注册登记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Р三、博物馆章程(草案)Р(应与国家文物局《民办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保持一致,详见Р附件。)Р四、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Р(馆舍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Р五、展室和藏品保管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藏品Р展示、保护、管理需要的论证材料;Р说明博物馆配备环境控制设备(微环境调控、空气过滤装置Р等)、环境检测设备(紫外线测试仪、光照度计、温湿度检测仪、Р有害气体检测仪等) 、基本保管设备(柜架、展柜、囊匣等)?、安Р全消防设备(报警器、消防栓、探头等)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当Р地安全、消防部门出具的办馆场所安全验收合格证明、消防备案Р受理凭证等文件。Р六、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Р1. 藏品目录,包括编号、名称、数量、质地、时代、来源等,Р用表格形式反映。Р2. 藏品概述,包括藏品总量、类型及特色等和藏品有关的基Р本情况。Р3. 合法来源说明是指通过征集、收购、捐赠等形式取得藏品Р的文字说明或证明材料。Р七、出资证明或验资报告Р1. 附博物馆资金来源证明材料,例如每年办馆经费由公司核Р发的文件、银行证明个人资产的凭证或个人资产保障博物馆资金Р的声明等;Р2. 验资报告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其他具有验资Р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Р八、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Р1. 本博物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使用情况的文字说明,包括Р人员数量、所从事专业及岗位设置等。Р2.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Р3. 附每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聘用(或职业Р技能证书)、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