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下令查封Р了中国、民生、军友三家广播电台。 《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就此事分别发表Р评信纸,拥护军管会打击反革命活动的措施。同时指出,执行《共同纲领》中规Р定的“发展人民广播事业”条款,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就是要取缔反动广播电台,Р否则就不可能真正发展人民广播事来。另外也指出,对于确系私营的广播电台,Р只要它不从事破坏国家人民利益的宣传活动,?不利用广播进行造谣、 欺骗与诽谤,Р而能真诚地为人民服务,就允许其存在,同时帮助它进步。Р上述三家广播电台被查封后, 北京只剩下华声广播电台一家私营台了。?对了Р这座私营台的改造工作, 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而慎重的态度。?这是因为考虑到该Р台以广告费维持, 联系着一部分工商业户和不少民间艺人,?同时在听众中也有一Р定的影响。Р建国初期, 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社会文化事来的改造工作逐步开展。?在广播Р事业方面,党和政府首先把注意力放在努力办好人民广播电台的文艺节目和广告Р节目,借以扩大人民电台的影响,逐渐缩小私营台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注意Р团结和改造民间艺人,鼓励他们上演新节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某些困难,Р在改造广告节目方面, 逐步取缔了旧社会广播广告工作的某些陋习,?逐渐增加国Р营企业、 合作社以及私营工业广告的比重,?适当限制纯商业性广告, 使广告工作Р纳入为国民经济恢复服务的轨道。 与此同时,对私营台的播出节目也加强了管理,Р限制了它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Р一九五二年,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了“三反” 、“五反”运动,沉重地打击了Р资产阶级的非法活动,对于国民经济恢复工作的顺利完成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Р这一年年底, 华声广播电台的资本主动要求人民政府作价收购他的广播电台。?党Р和政府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收购了华声台的设备和财产,?并对其从业人员作了妥Р善安排。至此,北京市的广播事来就完全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了。Р一九八〇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