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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10000元以下的责任Р者,给予记过以下的处分,并责令其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予以赔Р偿,并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30%予以处罚;Р c.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Р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并责令其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予以Р赔偿,并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予以处罚;Р d.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并责令其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予以Р赔偿,并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予以处罚;Р e.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依据有关Р规定处理;Р f.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Р对责任单位扣罚100-200元/人。Р g.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下Р处分,扣罚重伤事故责任单位300-500元/人,发生死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扣罚Р1000-2000元/人,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单位主要责任人等将依据有关规Р定处理。Р C.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Р a.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Р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Р b.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Р故的主要责任者;Р c.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Р e.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Р者;Р f.对要求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Р g.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相应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Р者;Р h.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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