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和贵州省气象局, 汛期继续联合开展自然灾害气象预报预警Р工作,通过贵州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 贵州卫视和“贵州气象信息网” 及时提供Р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媒体应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及时公布。Р各市和县级、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Р要指派专人注意收听、 收(查)看发布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当本地有三级以Р上预报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做好通知和应急防范工作。Р兴仁县安监局在县政府的领导下, 与气象、水利、地震、防汛抗旱等部门建立Р预警协调联动机制,随时通报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震情、河流水库水文位等Р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或警报、紧急警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建立了“自然灾Р害预警信息”联系专用电话,加强信息沟通。Р兴仁县安监局根据市有关部门的橙色预警信息和警报、 红色预警信息和紧急警Р报以及国家、兴仁县安全监管部门的预警通知。 及时向我矿发出预警通知或紧急预Р警通知。Р我矿接到预警信息和上级指令后, 必须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采取有针对性Р的防范应对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并在?24 小时内由矿调度室书面向兴仁县安Р监局报告我矿受自然灾害影响程度、 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情况。 兴仁县安监局在橙色Р预警和警报时每天跟踪反馈一次;红色预警和紧急警报时?12 小时跟踪反馈一次;Р紧急情况随时跟踪。 反馈情况兴仁县安监局汇总后及时报兴仁县人民政府。 根据应Р急响应需要, 必要时安监局将派出人员赴现场, 检查、协调、指导防范级抢险救援Р工作。Р预警结束后,应对预警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总结评估报告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上Р报兴仁县安监局。 我矿做好情况反馈, 兴仁县安监局及时调度和抽查预警预防措施Р的落实情况,凡是工作不到位或者该停产撤人而没有停产撤人的, 要当作事故对待,Р认真追查各个信息传递环节的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