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要认真分析本地医疗广告发布情况,建立和完善医疗广告监测制度,明确部门、明确人员,明确监测的频次和范围,切实提高监测效率。要重点对地方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互联网等医疗广告发布频次较高的媒介进行定期定量监测。实行季报制度,按时向xx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报每季度监测及案件查处情况。Р 二是加强监管。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纳入不良执业行为管理,查处结果与其校验、等级评审、考核评优等挂钩。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可暂停其定点资格。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医疗服务秩序的持续改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Р 三是加强培训。要定期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依法执业的培训,加强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提高其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医疗机构诚信执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Р 四是加强沟通。各地卫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互通监管信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与宣传、广电部门的沟通,督促新闻媒体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发布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医疗广告的监管效率,促进医疗广告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Р 五是加强宣传。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将新闻宣传贯穿专项行动的始终。定期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情况以及查处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情况,及时通报、公示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大力宣传发布医疗广告有关法规规定,增强人民群众辨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合理就医。Р 六是加强督查。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将适时对区县的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区县将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的评定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