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但如果遇到有意见的选民在选举日前都不主动提出申诉意见,投票选举后该选民却找麻烦,这一情形是否可视为该选民自愿放弃选举权利处理,使选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三是明确海选方式推荐代表候选人是否合法。《选举法》第31条规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县个别选区提名推荐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时采取海选方法进行,这种方式是否合法应予明确。如果合法,海选的操作程序应予规范。Р 4、做到“三个加大”,“一个尽早”。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要广泛深入,大乡旗鼓地宣传本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及工作步骤要求,要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标语、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广大选民的参与热情,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大领导力度。县、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书记要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大要始终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使这项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政府要密切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换届选举工作是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要确保换届选举的成功,必须认真抓实各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困难问题早排查,工作方案早制定,代表资源早摸底,班子配备早安排。四是上级人大应尽早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同步进行,但要在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上级人大在制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时,既要科学,又要合理,做到周密细致,切实可行。届时,又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以便县乡人大严格按照上级人大的要求,依法有序地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