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海盐县民政局语言文字工作三年规划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除了局机关外,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也要有专门的语言文字Р工作内设机构,要有领导分管语言文字工作,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在人事Р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调整机构工作人员。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有序的管理机制,积极创设和营Р造良好的内、外部语言文字工作环境。努力形成“领导关心重视、上下左右协调、经费渠道畅通、Р工作规范有序”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Р2.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Р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今后语Р言文字工作的重点,要继续加大宣传贯彻力度。Р3.稳步开展普通话培训和应用工作。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一项基本措施,要Р依据相关要求,继续对公务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语言文Р字的重视程度,逐步把普通话作为机关工作用语,实现所有会议、活动的发言一律用普通话,工Р作人员交流、在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或与来访者交谈一律用普通话。Р4.加强机关用字规范的管理。机关内名称字牌、机关公文、印章、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Р幕、宣传栏、海盐县民政网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或二简字,Р序号、标点、汉语拼音等的使用必须正确。Р5.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Р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知晓度。积极参与每年一Р度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项目和活动形式上不断有所创新。Р确立长效宣传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的硬环境建设,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Р员做好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识性Р和自觉性,形成“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