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教育,用好道德讲堂,加强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力度,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和络文明建设,着力营造崇德向善新风尚。Р 3. 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引导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我的梦”、“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活动,深入开展“八礼四仪”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Р 4. 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注重文明城市建设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建设,深化文明旅游和文明交通行动,提升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文明素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组织开展“四进社区”、“城乡结对、文明共建”等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单位形象。Р 5. 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全面推进志愿者服务注册与平台运用,在职员工注册率不低于90%,利用春节、“学雷锋日”、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努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全面落实与发展。Р 三、创建要求Р 1.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领导班子、各处室要加强领导,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全力抓,工、青、团、妇组织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创建主体要把创建工作摆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创建目标,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Р 2. 加强督导,增强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文明创建与年终考评结合起来,继续组织开展“文明处室”、“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各类评先表彰结合起来,实现奖优惩劣,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创建积极性。Р 3. 加强宣传,提高实效。充分利用站、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和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走出去学习先进部门文明创建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循序渐进,不断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