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幸福感。二是推动民族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单位和社会少数民族语言使用,营造出全社会“积极学藏语、规范用藏文”的良好民族文化氛围,同时县民宗、文体广新等部门要加大民族文化Р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创建乡镇文化室,充实配齐民族文化读书刊物,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三是推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县创建办要建立创建激励机制,加强创建引领和指导,大力倡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鼓励全县各部门和乡镇积极参与示范单位创建,形成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你追我赶的创建局面。力争2018年度创建州级示范单位5个,先进单位11个,创建县级示范10个,先进单位46个。(三)深化宣传教育,推进创建活动大众化。县创建办和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县大型文艺活动和重要节庆活动举办契机,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创建为主线,多元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方法,丰富宣传内涵;同时县电视台要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创建活动报道力度,让社会知晓创建活动相关信息和创建工作实时动态,提高创建活动覆盖面,提升干部群众知晓度。Р- 4 - Р三、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考核测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高质量达标Р(一)科学考核细则。县创建办要根据每年度创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提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题和要求,落实相关工作职责、明确考核内容,细化考核举措,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和细则。Р(二)深化调研指导。县创建办要注重发挥牵头和抓总工作作用,要结合创建要求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指导,加强对创建单位资料规范、宣传教育、创建主题等方面的指导,切实提高创建单位创建能力。Р(三)严格督察考评。创建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创建自查工作提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县创建办要定期开展考核考评,对考核有问题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创建资格,同时各创建单位要积极开展“互检互学”,确保我县创建工作高标准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