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传Р统的法学理论在环境人权问题上难以提供充分的理论资源,单纯依靠传统法学理论往往造成Р对环境人权研究中的逻辑混乱,以至陷入循环论证。同时现有的环境人权研究,不能解决环Р境人权的一个突出问题,即环境保护和环境法学理论体系建构是否依赖于环境人权、现有的Р权利制度能否囊括新的权利配置。这也就忽视了环境人权在立法层面面临的现实障碍,导致Р在创制权利到权利保障的过程中现有理论的碎片化、分散性,不能从一而终的贯穿法律运行Р过程的始终,也就难以付诸实践。基于环境伦理的研究视阈,笔者认为人与环境关系是既是Р历史的、互动的,又应当注意到这种关系必须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互动为前提,切不可Р离开人类社会而孤立地看待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并寻求实现环境保护。Р(三)研究方法Р本文拟采用伦理学和法学常用的研究方法,包括:Р1、文献分析法:通过搜集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阅读总结不同文献中的观点与看法,Р反思、批判具有代表性环境人权学术观点。Р2、个案分析法:通过具有代表性的环境人权中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从特殊性中总结Р普遍性的结论,进而总结出环境人权的基本特征并加以分析。Р3、比较分析法:国内外对于环境人权研究状况并不一致,通过比较分析的方法总结出Р出环境人权中的某些基本共识。Р(四)研究意义Р借助环境伦理的分析方法,通过界定环境伦理的研究视阈,能过方便在本文的研究和讨Р论中建议一个基本的理论场域。借助环境伦理的研究路径,本文试图对当前环境人权的代表Р性理论进行分析,大致勾勒出建立于环境伦理理论中的环境人权。由此进一步试图推进到立《Р法和环境保护实践上的探讨。本人之所以选取这个题目,就是希望通过环境伦理的理论提供Р一种新的理论资源和新的研究视角。既为现有的通过环境伦理理论对环境法进行研究正本清Р源,又为环境伦理所正在涉足的环境人权理论进行新的探索,以期为中国环境保护的相关基Р本理论体系的完善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