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场数量17500个。美国在1956年颁布了《全国搜索救援计划》,确定紧急救援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是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美国空军为本土范围的搜救执行机构,可用于执行救援任务的直升机近1万架,同时,美国的空中应急救援工作借助大量的社会力量,将救援系统纳入城市综合救援系统当中,执行“三级应急响应体系,统一管理标准运行”的制度。Р(2)德国空中应急救援体系Р德国的空中应急救援网是世界最发达的网络之一。德国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航空紧急救援体系,救援用直升机数量已超过300架,大约有53个救援站,且每个站至少配备一架直升机。在德Р国版图上任何一点,最近的救援直升机在15分钟之内就能到达事故现场。同时,德国的救援直升机不仅保证本国的空中应急救援,甚至还惠及法国、匈牙利等邻国。Р(3)澳大利亚空中应急救援体系Р澳大利亚拥有完善的法规体系;健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在应急状态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团体、专职人员和大量志愿者参与救援工作,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结合,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以及先进的突发事件信息共享系统,为应急管理提供信息保障。Р(4)国外经验借鉴Р纵观世界各国航空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周边的俄罗斯、日本、韩国,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都已经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国家或地区航空救援体系与机构,形成了完善的救援体系,值得借鉴,具体如下:Р政府统一集中管理。政府统一垂直管理模式被很多国家采用,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空中应急救援采取的是地方政府各自为战,这种体系对抗小型自然灾害和事件的效率还可以,但应对大型突发事件则导致应对能力受到很大的限制。1979年以后,美国再次立法将全国100多个联邦应急机构统一集中管理并明确了政府部门、部队、社会团体和公民应承担的责任,确立了各级不同管理单元的限制,实施了“军民航一体”的空管制度,为空中应急救援发展提供良好空间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