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纳入全行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研究和部署,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中找准位置、体现价值、发挥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保一方平安”作为检验支行干部职工执政能力的重要目标,不断完善综治维稳工作考核体系,实行责任查究制度,促使干部职工履行“保金融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一季度,及时向各股下达了《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综治要与各级领导及责任人的晋职晋级、奖惩和经济利益挂钩。健全了综治信息员、护行队、义务消防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等群防群治队伍。根据工作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均制订了绩效考核和工作量化标准,完善综治各项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承包,层层落实”,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到部门,量化到岗位;同时,创新综治考评、奖惩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季度考评,并注重把平时检查督促与季度、年终考评结合起来,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到日常工作中,做到风险同担、奖惩兑现,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形成了综合治理人人参与、真抓实干、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Р 二、维护金融稳定、确保货币政策落实Р 1、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增长。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积极引导辖内金融机构根据宏观形势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实际,把好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Р 2、加强窗口指导,调整信贷投向。制定《县金融机构窗口指导意见》,明确了信贷调控总量,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Р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三农”发展金融支服务年活动,上报三个创新产品,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Р 二是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的前提下,引导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重点放在保民生、保重点、保新兴产业上。Р 三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改善融资方式。拓宽中小企企业流动资金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