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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以杭州市临浦镇为个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57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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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此,在全面建设新农Р村的进程中,要切实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成长为保护主体; 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到新农村建设规总体划;弘扬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丰富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内涵:加快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立法,实现依法保护:协调处理好工程建设和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建立涉及农村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审批制度。①Р许逸文、徐文英、卜淑玲也认为,新农村建设并非“克隆”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在新的历史背景下为解决“三农”问题审时度势作出的战略决策,但在新农村的建设中,不少人走进了新农村建设的误区,把新农村仅仅理解为对城市的“克隆”,使得农村的物质文化遗产在损害严重的基础上进一步“雪上加霜”。因此有必要重新正确认识新农村的内涵,保护好农村的物质文化遗产,延续好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圆Р周乾松谈到,在新的21世纪,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 一些古城镇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已受到或正在遭受“灭失性、建设性、保护性”的损害、破坏。古城镇古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着诸如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领导的保护意识淡漠、认知误区导致的古城镇古建筑在现代化、城市化中遭受严重毁损以及一些房屋开发商受经济利益驱动,使不少古城吉镇古街在“旧城改造”中遭受严重的“建设性破坏”等八大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要提高保护意识、完善法律体系,切实加强管理;要努力解决好城市化、现代化与古城镇保护的矛盾,正确处理好“有效保护、适度开发、台理利用”的关系,真正科学,合理、有效地保护和管理好古城吉镇古村历史文化遗产,以避免祖宗留下的不可Р啦林熠: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新阴.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11月第8卷第4期。霉许逸文,徐文英,卜淑玲:新农村建设并非“克隆”城市——农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研究Ⅲ,科教文汇,2007 年11月(下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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