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前坪广场、各社区(小区)等地,开展义诊、电器维修、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驻靖部队官兵、各级文明单位(含申报创建单位)干部职工、社区群众、中小学生XX余人,在城区主要街道开展“军民齐携手,净化xx城”志愿服务活动。Р 2.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行动。3月初至4月底,利用广播电视台、xx新闻、城区电子屏、各学校宣传栏等开展乘车礼让、文明过斑马线、不乱丢乱扔乱摆乱放等文明市民公约宣传教育;从各部门各单位招募1000名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开展维护公共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文明经营的良好公共秩序。Р 3.开展“关爱孤寡老人”志愿服务行动。3月份,各省、市、县级文明单位(含申报创建单位)组织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结对共建村、社区、福利院等服务基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让老人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Р 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及教育、民政、妇联、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要借助“代理家长”、“大手牵小手”、结对帮扶和“爱心妈妈”等多种办法,广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关心和帮助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Р 5.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专题宣讲活动。3月份,由县教育局组织各中小学召开团会(队会)、校会,安排时间就“如何在新时期学习雷锋精神”进行专题宣讲。组织学生写心得体会,并以校内黑板报、宣传栏、学习园地为宣传主阵地,倡导中小学生立足校园,融入社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有益于他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好事,展示青少年儿童的高尚情操和风采。积极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彻底改掉一个坏习惯;帮助一个孤寡老人做件事;关爱一个学习或经济困难的同学;每人每周为集体做一件好事。通过一系列活动,积极营造学校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从小培养青少年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