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2018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开非法取水当事人座谈会,指导、督促当事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自行拆除(封闭)取水工程(设施),对逾期不补办又不自行拆除(封闭)的,及时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自查自纠的情况研判并确定整治对象。Р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31日至10月31日)。根据排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分别采取限期补救,限期拆除、行政执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措施,切实抓好集中整改工作。对于较为重大和存在困难的违法行为,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行动。Р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31日至11月15日)。集中整治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分工,于11月15日前将Р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成效进行总体评估检查,并督促做好查漏补缺工作。Р    六、工作要求Р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推进“五水共治”碧水行动的有力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Р    (二)严格程序,加大力度。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严格执行《**省行政程序办法》《**省行政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做到程序规范,全程留痕。强化工作推进力度,确保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Р    (三)创新方式,加强协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部门掌握的企业名录、立项信息、取用水情况、排污信息等资料,发挥好基层河长作用,强化摸排实效,确保此次专项行动不留死角。并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取水户管理档案,健全取用水监管长效机制。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