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和要求。全市卫生系统要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我局关于加强医德医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一系列规定、把加强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化,要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重拳出击,公开严肃处理,以行风作风的转变、服务质量的提升、惩治腐败的实效取信于民。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Р (一)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要将宣传教育贯穿行风建设的始终,大力加强法制和纪律教育,促进广大从业人员牢固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弘扬正面典型,采用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等,凝炼并践行卫生职业精神,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舞广大从业人员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崇高的行业道德水准和人文精神服务人民群众,引领社会风尚。 Р (二)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九不准”是国家卫计委按照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制定的,是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广大从业人员的是非标准和行为底线。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立了规矩,就要执行;设了底线,就要坚守,必须通过严肃惩戒违规行为,让“九不准”和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这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讲的,也是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讲的。对违反“九不准”的,不论其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各级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市卫生局一律在全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坚决将行业害群之马驱逐出医疗卫生队伍;对顶风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直接组织调查,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