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设备包括:油罐液位仪、温度计、自控式加油机、监控摄像系统等。Р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保养Р4.2.1 监视和测量设备从库房领用后,应进入单位《监视和测量设备登记表》(AQBZH-JL/6Р-11)进行管理。Р4.2.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都应对用于安全防护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工作状态,及时处理故障,消除安全隐患。Р4.2.3 对生产系统接地装置、安全联锁系统、泄漏检测装置,除日常检查外,每半年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对其进行测试,确保其工作安全可靠。Р4.2.4 在有效管理周期内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粘贴相应的有效的合格标识,明示其工作管理状态。Р4.2.5 对有故障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对其进行及时修理并及时恢复生产现场的测量和监视,降低生产和管理的安全风险。对于建设和测量设备的检维修应该按照《检维修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Р4.2.6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监测仪器及监测设备年度检测、校验计划,并指定有检测、校验资格的单位进行检测、校验,出具检测、校验证明,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和维护记录》(AQBZH-JL/6-12)。Р4.2.7 对于维护或维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其结果应由站专职计量维护人员进行复核并验收确认。Р4.3 降级使用和报废Р4.3.1 对于经过修理不能达到原准确度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根据校准结果对此装置进行降级处理。降级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校准证书和装置上注明其相应的准确度等级。Р4.3.2 对无法修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按《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制度》的规定进行拆除和报废。Р5 相关文件Р《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AQBZH-ZD/6-6)Р《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AQBZH-ZD/6-4)Р6 相关记录Р《监视和测量设备登记表》 AQBZH-JL/6-11Р《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和维护记录》 AQBZH-JL/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