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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管理制度-意见稿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全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普查质量保证与控制技术规定,对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和核查。Р夯实普查质量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建立质量控制分级负责责任制。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应全程记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和数据汇总过程,同步录入数据档案库,并交叉进行抽查、核查。Р县普查办对第三方普查机构和普查表按普查小区进行质量抽查核查,重点核查普查对象覆盖的全面性,抽样的代表性、科学性,普查指标填报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抽查核查率不低于5%。Р县污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相关数据进行交叉审核,县污普办根据入库数据分析结果,采取随机抽查、定期督办和专项核查的方式,随机抽取污染源基本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数据档案核查和录入校核过程记录核查,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接受国家、省污普办数据质量抽查审核。Р9 普查工作岗位制度Р?污染源普查Р 工作岗位责任制度Р一、普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是每个参加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制度。Р二、所有工作人员应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其它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Р三、接受普查办的工作安排,按照计划和日程表积极工作按时完成任务。Р四、积极参加普查办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Р五、积极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熟悉普查技术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掌握普查工作流程和技术路线。Р六、按照上级污普办的部署,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普查质量核查时,配合做好相关检查工作。发现差错,据实更正。Р七、认真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及时整理并保存好普查资料。Р八、圆满完成普查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其它工作。Р九、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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