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解释。Р(3)普查指导员审核结果的处理Р普查对象应根据普查指导员的审核意见,重新核查或调查填报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并按普查指导员的审核意见更改或对其做出解释。Р(4)普查机构会审结果的处理Р普查对象应根据普查机构会审的审核意见,予以解释或更改并重新填报。Р(5)抽查审核结果的处理Р各级抽查结果与原填报结果偏差较大时,应查明原因,是普查对象的生产状况、污染治理情况发生了变化,还是普查结果错误。属填报错误的,责令普查对象予以更改或重新填报。能源、水、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主要产品产量、污染物排放量审核结果与原填报数据偏差在20%以上的,视为不合格,需要对该普查对象重新进行调查。一个地区所有抽查样本中不合格普查对象超过30%时,该地区的该类污染源普查结果不合格,需要重新进行普查。Р抽查结果同时作为评判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精度和普查工作质量的依据。Р我公司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的各项工作严格按国务院《污染源普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办理,普查机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对象违反《污染源普查管理条例》的,按条例规定予以处罚。Р4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手段——PDCA循环Р我公司运用PDCA循环的手段,根据普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РPDCA循环的含义是将质量管理分为四个阶段,即计划阶段(plan)、设计和执行阶段(do)、检查阶段(check)、处理阶段(action)。在普查工作中,把各项工作按照作出计划、计划实施、检查实施效果,然后将成功的纳入标准,不成功的留待下一循环去解决的工作方法,这是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具体步骤如下:Р分析污染源普查的现状,发现问题。Р分析质量问题中各种影响因素。Р找出影响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Р针对主要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并执行。Р检查执行结果是否达到了预定的目标。Р把成功的经验总结出来,制定相应的标准。Р把没有解决或新出现的问题转入下一个PDCA循环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