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领导任副组长,乡规划、民政、土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安居工程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乡农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Р 二是注重审核,选准安居对象。在确定安居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乡政府审核申报”四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一般户四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Р 三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安居工程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安居工程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土家特色,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Р 四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Р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我乡严格按照《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安居工程资金高效安全运行。Р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为方便查询,我乡建立了农村安居工程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电子系统的录入,分类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