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省、市、区纪委工作部署,并且按照《海珠区教育局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珠区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教廉建〔XX〕1号)要求,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Р 一、总体要求Р 认真贯彻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省、市、区纪委历次全会工作精神,结合省、市、区关于开展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六大问题线索”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以监督执纪强化治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明纪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我校纪律教育日常化、制度化。形成学校党委主抓、纪检部门主办、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Р 二、组织机构Р 成立xx中学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刘玉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委员、校长裘志坚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校长王盟同志担任,组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各支部书记。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务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Р 三、工作重点Р 按照要求,对各处室部门、各年级组、各科组及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重点围绕“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基层服务群众方面的“为官不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Р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不团结、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格、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选人用人不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