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代理人员姓名、并填写办公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与封面联系人一致。Р3.13 从业人员总数、技术人员数、检验人员数、生产人员数:按本企业实际情况填写。Р 从业人员是指企业依法正式聘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指企业依法聘用、从事与申请取证产品相关的技术工作和管理的人员;检验人员指企业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生产人员指生产工人。Р表二申请产品基本情况Р4.1申请发证、延续、迁址的企业需填写表二。Р4.2申请产品范围: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申请的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Р4.3申请类别:同封面。Р4.4如果“申请产品基本情况”页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Р5 表三企业申请名称变更、许可范围变更基本情况Р5.1 企业申请办理名称变更(含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增项、减项、其他的类别需填写表三、表五(如有)、表六。Р5.2原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按生产许可证证书填写。Р5.3变更事项中无变化的,只填写变更前内容。Р5.4变更事项中有变化的,变更前、后内容均需填写。Р6表四企业申请补领证书基本情况Р6.1 企业申请补领证书的(含同时申请延续、迁址、增项等类别)需填写表四、表六。Р6.2生产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按生产许可证证书填写。Р6.3产品名称:按企业原证书正本产品名称填写。Р6.4补领原因、遗失或毁损时间、刊登报纸名称、声明刊登时间,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Р6.5补领证书类型:填写需补领证书的类型。Р6.5 60日异议期限说明:企业在报纸刊登日期至申请日期提出申请,如满60日异议期限的,在“是”的“□”中打“√”,不满60日的在“否”的“□”中打“√”。Р7表五其它情况说明(含符合政策情况的说明)Р7.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产品实施细则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申请产品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填写符合产业政策说明、企业减项的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