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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形考单元自测14完整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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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三三制”原则的宪法性文件是( B )РA.《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Р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Р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纲领》Р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Р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Р1.工农民主政权的刑罚种类有( ABCD )РA.死刑 B.监禁 C.没收财产 D.褫夺公权Р2.抗日民主政权刑事立法规定的主要罪名有( BCD )РA.反革命罪 B.汉奸罪 C.破坏坚壁财物罪 D.盗匪罪Р3.抗日民主政权刑罚中的从刑包括( CD )РA.训诚 B.没收财产 C.褫夺公权 D.罚金Р4.抗日民主政权调节制度的原则是( ACD)РA.自愿 B.或调解或诉讼 C.合法 D.不是诉讼必经程序Р5.土地革命初期(1927-1931年),根据地制定的土地法规有( BCD )РA.土地法草案 B.井冈山土地法 C.兴国土地法 D.关于土地问题决议案四.简答题(共25分)Р1、工农民主政权初期、中期、后期土地立法的内容特点。Р(1) 土地革命前期(1927年底至1928年底)的土地法,主要是《井冈山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等。规定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基本上采取"以乡为单位","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的方法。Р(2)土地革命中期(1929年初至1931年秋)的土地法,主要有《兴国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土地暂行法》,规定没收土地交给农民使用,组织大规模的农场或集体农庄,实行集体生产;《中央军事委员会土地法》规定没收豪绅、地主、富农和祠堂庙宇的土地,分给无地少地农民使用。Р(3)土地革命后期(1931年秋至1934年底)的土地法主要是1931年11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基本内容是: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明确规定了对于没收土地财产的分配办法;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依然是规定"土地与水利的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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