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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36 |  大小:256KB

文档介绍
中国法律的管辖。中国司法无权裁判其犯罪违法行为。也无法进行民事审判,只能由该国的在华领事人员或在华的司法机构依其所属国法律裁判。会审公解:对于中国人与外国侨民间发生的争议。在调解不成时,即由中国地方官与领事馆“会同审断”名为“会审”但实际上完全为外国领土完整事一手把持,任意断案。1W8|#r!J3e 领事裁判权及会审制度,粗暴地破坏了我国的司法主权,两者的形成和确立,使清末司法权陷入了事实上的半殖民半封建化。*R  I#n,]"g"L  V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5分)试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是:第一,确认中华民国是民主共和国。是国家体制。第二,仿效欧美建立“三权分立”政治制度。是政治体制。第三,具体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财产权,经营权。以宪法形式赋予了“天赋人权”“平等,自由,博爱”,等民主思想和法律效力。._*y9h&_%p4l#D3R%z6O5k&x%f&j/f5、国民政府的司法机构。(10分)'Y)y&~%\.v$|;@&W)a#t 试述:第一,最高司法机关是司院。第二,普通法院则分地方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第三,特别法庭,实行法西斯审判制度,为镇压迫害**人,分中央、高级特别刑事法廷二级。军事审判组织,也称军法会审,分简单,普通,高等三种,审判军人犯罪。第四,其他,各级党部,特务机关以及军事机关。'{3?%c.c6r-`"o#M5v!_.r8T-f6、六法全书。(15分)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从1928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先后制定了宪法(约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以及其他单行法规、特别法规。这些法律的汇编通称为“六法全书”另一说法是:宪法、民商、诉讼、法院组织法、行政法为“六法全书”。6~-d8^*E,Z;O4B(t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其本内容是什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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