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Р 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Р (二)、承压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验收要求Р所有承压设备安装前必须到迁安或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并到迁安质监局或唐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履行安装监督检验验收手续,竣工资料要求单独组卷,施工单位必须移交的具体资料如下:Р1、国内制造压力容器,须提供以下技术文件和资料:Р (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有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复印章Р无效)。竣工图样上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应有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和"竣工图"字样。Р (2)、产品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的拓印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包括(产品合格证、主要受压部件材质证明书、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及气密性试验报告等)。Р(3)、压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阀排放能力或爆破片泄放面积计算书或计算结果汇总表(设计有要求的)。Р (4)、产品制造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Р (5)、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封头、锻件)等的制造单位,应按照受压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的有关内容,分别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和压力容器用户提供受压元件的质量证明书。Р(6)、制造厂家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复印件,Р(7)、迁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唐山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验收监督检验报告》,Р(8)、安装单位出具的《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Р2、进口压力容器,须提供的资料:Р(1)、境外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Р(2)、对于不可进行到岸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必须由国家总局授权有资质的监督检验机构,承担现场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对于可实施境内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的,应由河北省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