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并对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进行整顿,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批、上报资金申请报告、投资计划分解下达,以及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划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安排、拨付、管理及办公用品配置工作,实行政府采购,统一配置实物。组织、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各自为政,工作脱节。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税务、审计、新农办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简化手续,提供服务,尽最大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Р(三)严格项目管理。要加强建设资金和工程监管,对建设资金必须统一管理使用,不得挪做他用,保证专款专用;对建设工程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招标和项目审计、验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廉政工程。对截留挪用资金、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等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严格资产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活动场所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Р(四)加强督促检查。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中,要逐级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市委将抽调组织、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县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经常性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区、乡镇也要抽调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检查指导,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