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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与安全专职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Р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Р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公司。Р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Р二、安全管理目标承诺Р1、事故管理Р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Р2、安全管理Р(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Р(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Р(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Р(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Р3、安全教育Р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Р三、奖罚Р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Р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Р3、发生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者,罚项目经理10000元;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之间者,罚项目经理50000元;Р4、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的,对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隐瞒事故不报或阻碍调查的,罚款20000元;Р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Р公司盖章: 项目经理:Р法人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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