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现场抢救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常设办公室于总务科,负责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应急处理;设专家组为领导决策应急救援和抢险提供技术支持;设事故设备检测鉴定评估组,对事故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参加事故救援抢险。Р第七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Р一、在市政府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在医院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指挥抢险机构、专业抢险队伍,特种设备使用科室(部门)等各方面力量对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Р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医院总指挥部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Р三、落实医院总指挥部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Р第八条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Р一、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科室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科室的职责分工;Р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Р第九条副指挥长的职责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Р第十条现场指挥部设立现场救援组,组长由后勤管理中心主任担任,负责现场抢险救援的具体组织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Р第十一条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的具体组织、联络协调,以及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和事故调查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平时负责布置有关科室(部门)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要求其将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上报市应急救援办公室备案。检查各科室(部门)应急处理员的模拟演习,评估应急处理预案的有效性并持续改进。Р第十二条专家组职责Р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科学有效的现场抢险实施方案,为领导决策、指挥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持。Р第十三条专业抢险救援单位职责Р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携带救援装备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救援组的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