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公司Р铲车、叉车用车安全管理办法Р第一条:为明确公司铲车、叉车管理工作,强化铲车、叉车用车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现根据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Р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华杨公司原料、烧成、制成车间的铲车和制成车间叉车,杨山公司原料铲车、选场矿山铲车及其驾驶员等。Р第三条:各车间的铲车、叉车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并实行定员定点管理(定员指根据车间车辆确定操作人员并实行定车定员定岗;定点指所配铲车的服务车间及服务范围)。配用铲车和叉车的车间负责人为该车辆及人员管理的直接管理责任人,所在公司的生产主管负责人为监督管理责任人。Р第四条:内部调动与外出管理:未经生产主管负责人批准,公司铲车、叉车一律不得对外使用。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0~500元罚款,严重者并做停岗处理。Р第五条:为确保铲车、叉车运行安全,非本车辆驾驶员或其它工种人员,一律不准启动或驾驶铲车和叉车,否则,一经发现扣罚200元/次,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Р第六条:铲车、叉车驾驶员必须严守作业操作规程,驾驶前应做好安全检查,运行过程中,严禁超速。Р第七条:维修与保养管理:应严格遵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维修或保养时,必须由车间负责人提前提出申请,报公司生产主管负责人审批;维修或保养结束时,由车间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共Р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禁车辆带病作业。Р第八条:用油管理规定Р一、实行定点加油,地点:为杨山加油站;Р二、实行定时加油,时间:上午8:00~8:30 下午:16:00~16:20Р三、铲车、叉车油箱必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Р四、加油程序:铲车工每天上班检查油位,需要加油的,必须与钥匙专管员两人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并有钥匙专管员在加油站签字,加油站作凭指定签字数量到本公司结帐。Р第九条:本办法实施后,凡与此办法有冲突者,皆以本制度为准。Р第十条:本办法自文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