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四是建立案件风险预警机制。Р各营业网点和联社各职能部室定期监督并报告案件风险状况,建立风险预警机Р制,切实有效地防范资金风险和损失。五是落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责任制。Р明确各单位(包括一线网点和机关部室)的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Р告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报告工作负全责,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等现象发Р生。Р严格责任考核和问责制度Р一是实行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长效机制建设“自我评价制度”,及时查找案件防Р控和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实行领导办案负责制和案Р件查办责任制。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的“四定”措施,保证案Р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实行并严格落实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切实发挥案件查Р办的警示作用。四是实行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依据案件及违规问题的数量、Р金额、风险、损失等数据,结合整改力度、问责情况等,加强对辖内各信用社的Р考核力度,将案件防控和安全保卫工作与各信用社的经营管理综合考评和年度考Р核结合起来。对发案机构和涉及的管理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一切评先评Р优资格。五是实行“决策失误问责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Р位各部门决策机构和决策人的职责权限,重点防止将个人责任转化为集体责任。Р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惩处制度。六是实行Р“引咎辞职制度”。各单位(信用社、分社、部室)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发生涉案金Р额超过省联社规定的数额或一年内连续发生案件的,先行引咎辞职,再视案件查Р处结果做进一步处理。七是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四问责”和“双线问Р责”制,严肃追究案件当事人、制约人、检查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按照业务Р管理、监督检查“两条线”严格问责。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移送司法Р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威慑力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