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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题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588KB

文档介绍
回家的丁某,李某为了逃走猛击丁某头部。王某由于看到了丁某回家,未接应李某早早逃走了。Р请问:(1)王某与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Р (2)王某与李某分别犯什么罪?Р答:(1)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刑事责任年龄和共同的主管故意。Р(2)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两者均系成年人在盗窃中有共同主观故意及行为符合共同犯罪要件,对于李某伤害丁某的行为只是其个人的犯罪,对李某的伤害行为王某事先不知情且未参与,所以由李某一人承担故意伤害罪!Р二、案例分析题(每题25分,共50分)Р1、李胜和钱强是某高校电气工程系大三学生,同住一个宿舍,两人性格不投机,平Р时交流很少。最近Р班级组织活动,两人在喝酒中发生不愉快,后来两人在厕所遇见又发生口角。李胜到桌上拿了一个啤酒瓶砸碎了,朝钱强的脸部划去,顿时,钱强脸上血流如注。边上同学赶快把钱强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治疗,钱强随后报了警。经法医鉴定,钱强脸部为轻伤。Р问: (1)李胜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为什么? Р(2)有的同学认为,李胜的行为是酒后行为,也不是他个人的主观意愿,应该不负刑事责任,你认为呢?请说明理由。Р答题思路:结合所学刑法知识。(1)李胜的行为触犯刑法,因为他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安全且具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要件。(2)酒后行为应要负刑事责任。Р2、某日下午,邵某一行五人购买森林公园门票后到该公园的马场游玩。在邵某骑上一匹马后不到10米时,该马不知何故突然前蹄跪地,邵某从马背上面部朝下摔在地上。 后经医院诊断,邵某头面部复合伤、颈椎外伤。为了治疗,邵某花去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合计3万元。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邵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Р问:(1)邵某和公园之间的关系属于何种法律关系? (2)邵某可否请求森林公园进行赔偿?为什么?Р答题思路:(1)邵某和公园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2) 可以要求赔偿,是公民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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