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高新区各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活动,负责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的策划、监督实施工作。Р部门副主任Р1、在高新区安全主管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对高新区各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Р2、参加国家、市、区政府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Р3、依据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文件,组织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Р4、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安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Р5、监督、检查高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检查重大危险源辩识、评价、控制情况。Р6、指导、推动高新区各相关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参与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推荐工作。Р7、参加制订高新区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Р8、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处理有争议或高新区各单位处理不当的事故;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按照事故管理权限,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正确地处理事故。Р9、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高新区各单位现场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督促采取预防措施,限期落实整改。Р10、参加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Р11、参加监督、检查高新区及各单位防护用品、清凉饮料费、保健津贴发放情况。Р12、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参与处理安全生产及职业病事故调查。Р安全管理员Р1、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按职责范围组织落实工作,并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教育活动。Р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Р3、负责制订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Р4、负责制订高新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Р5、负责参与高新区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