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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国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责任。Р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紧急情况下,一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Р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行程延滞,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及时与旅游者协商、调整行程,所增加的费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担的部分由组团社和地接社协商承担。Р第十一条违约责任Р1.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接待费用,应以未支付团款为基数,按日%向地接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Р2.组团社因如下情形造成地接社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向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Р(1)接待要求、标准等信息说明不明确或错误;Р(2)未对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务予以必要协助。Р3.地接社未经组团社书面同意,将组团社组织的旅游者与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转交任何Р第三方接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Р4.地接社未按合同约定选择具有相应经营资质或接待能力的旅游辅助服务者,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Р5.因地接社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组团社受到行政处罚的,地接社应向组团社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Р6.地接社未能在当地解决旅游者提出的投诉,又未及时书面通知组团社的,地接社应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Р7.组团社和地接社双方或任何一方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Р8.组团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经营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当团接待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Р第十二条合同解除Р1.组团社超出约定付款期限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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