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营业损失、业务中断或合同损失;Р7.3“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Р7.3.1火灾、洪水、大气干扰、电击、暴风、台风、龙卷风、地震、大雾、大雪、滑坡、土壤侵蚀或沉降、冲失、流行性疾病、交通堵塞或其它天灾;Р7.3.2战争、骚乱、内战、封锁、起义、公敌行为、内乱、恐怖主义和破坏;Р7.3.3全国性的罢工、供应应急状态、封厂、政府的审批许可程序和其他全国性的行业骚乱和全国性的劳资纠纷;Р7.3.4由于非卖方原因导致天然气产量减少而未达到供气计划量;Р7.3.5政府或立法机关颁布或实施命令、裁定、法律、法规或政策而进行的征用、国有化、强制收购、没收或其它任何行动;Р7.4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和全部义务;但本合同已到期应付款的义务除外;Р8.合同生效Р8.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Р9.争议的解决Р9.1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Р9.2因执行本合同条款所产生的争议或分歧,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10.合同期限Р10.1 本合同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Р本合同一式四份,卖方两份,买方两份。Р此页无正文Р卖方:北京世纪大地燃气有限公司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或) 授权代表(签字):Р 签订时间: 年月日Р买方:Р Р法定代表人(签字):Р(或) 授权代表(签字):Р Р签订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