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进、兼并重组、推进上市等途径,着力培育一批在全省同行业中有竞争力的大中型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二是探索产村一体化发展机制。着力加大“两转三同步四集中”综合改革力度。“两转”即加快土地流转和农民转移;“三同步”即土地整理与土地流转同步推进,迁村腾地与农民转移同步实施,项目建设与政策整合同步安排;“四集中”即加快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商贸向市场集中。三是着力推进产村一体化。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以农产品加工或乡村休闲游为核心纽带,采取土地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建立生产原料或休闲观光基地,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形成产加销或产游销等产业链发展模式。Р 3、强化政策激励,形成支持保障合力。一是政策激励。要进一步整合和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财政投入,重点扶持产村融合、乡村休闲游、互联网+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深度达到Р10%以上。二是深化改革。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降低融资门槛,切实减轻农业企业负担。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积极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促进农业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让更多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全过程,能够共享产业融合发展成果。在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促进农村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推行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规范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产业,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到2020年全县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50%以上。三是示范引导。要立足在不同区域和行业、领域实际,加强融合发展示范创建,认真制定创建标准、健全创建程序,积极创建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典型。通过总结发现树立一批融合发展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其由点到面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