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金,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Р13.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Р13.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Р①投标人未在开标截止日两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撤回其投标的;Р②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Р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Р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相关约定。Р14.投标有效期Р14.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60天内。Р14.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Р15.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Р15.1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加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Р15.2纸制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Р15.3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Р纸制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同时保证正、副本标书中也附有)、投标保证金凭证一同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Р15.4纸制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有投标单位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Р15.5纸制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Р16.废标的情况有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