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岳路小学党务公开制度Р南岳路小学党务公开制度Р为充分发挥我校全体党员、教职工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Р第一条下列事项,列为党务公开内容: Р(一)学校工作意见、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Р(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Р(三)入党积极分子及入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Р(四)党组织、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Р(五)党组织、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Р(六)教职工绩效考核、职称晋升情况; Р(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Р第二二条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Р第三条党务公开,采用党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校Р园网发布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Р第四条党务公开开,可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要时,可随时公开。Р第五条党务公开时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Р第六条党的秘密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Р第七七条党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权。Р第八条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方面对党务工作、学校工作提出的意见。Р第九条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学学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党党支部书记、校长或办公室反映。如正确意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门如实反映。Р南岳路小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