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Р第一条预公开范围。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本单位内部预公开,公开范围根据公开内容确定。Р第二条预公开内容。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在一定范围进行预公开,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再次公开。Р第三条预公开方式。预公开要根据不同情况,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预。Р第四条预公开时限。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时限一般不少于半个月;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Р第五条预公开工作的实施,要经学校党总支研究确定。Р党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Р第一条党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限严格按《大连市第十Р二中学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执行。Р第二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其内容由相关职Р能部门或支部根据党建工作实际和群众意见建议提出,本部门领导或支部书记把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整理和初审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Р 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部Р门或支部负责。Р 第四条提供党务公开内容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工作人员Р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公开内容,并对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有审查监督Р责任。Р 第五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Р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Р行处理。Р Р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Р 第一条归档内容:在公示栏、宣传栏、会议传达和网上公开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图片、音像资料等;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的内Р容。Р第二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保存工作,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Р第三条党务公开内容归档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Р第四条党务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暂定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