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每人每月28元管理费。Р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拉萨市有关规定及保险理赔有关规定执行。Р六:劳动纪律Р第十条:乙方保证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进守消防辅警员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Р第十一条:乙方自愿按照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Р第十二条:乙方在从事劳动过程中或在工作时间内造成自身损害的,用工单位和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贵任:乙方在劳动时间外因故意Р或过失造成自身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Р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Р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Р第十四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Р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Р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适合做消防辅警工作的;Р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制度的;Р3.?违反消防辅警员职责规定,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Р4.?被刑事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Р5.?因乙方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或影响的。Р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Р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治疗出院后,已不能从事消防辅警员工作的;Р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者经过再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Р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Р第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Р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满后即自行终止。乙方当事人要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