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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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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Р第十七条病区医生在工作站录入高警示药品时微机自动提示“高警示药品,请慎重使用”,提示临床医师尽量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Р第十八条病区护理单元在申请录入高警示药品医嘱后,在输液甁签打印时会自动显示“高警示药品,双人核对”,同时备注双人签字格式。Р第十九条病区护理单元设置高警示药品分级存放专柜,外部张贴漯河市中心医院高警示药品统一标识以及目录明细。Р第二十条高警示药品在病区护理单元使用时,严格执行给药的5个正确原则,严格输液瓶签的双人核对签字制度。夜班单人值班时,请值班医生与护士进行双人核对。Р第二十一条 B类分级以上高警示药品请在“高警示药品使用登记本”上做好记录。C级药品暂时不做记录。Р第二十二条设置专业高警示药品管理人员一名,加强药品使用监管,每天及时清点,确保日记日清,准确无误。Р第二十三条认真观察高警示药品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异常,及时准确上报药品不良不应,建议对高警示药品的不良反应事件上报增加绩效奖励分数。Р第二十四条定期核对药品效期,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药品及时到调剂室调换。六个月以下的请及时申请领取。Р第七章高警示药品的监督Р第二十五条高警示药品的管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Р第二十六条高警示药品管理组织必须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检查各相关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绩效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确保高警示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规范。Р 第八章相关责任Р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高警示药品的科室和个人,按照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违反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Р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医院。Р 第九章高警示药品目录说明Р第二十八条根据医院管理实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口服降糖药品暂时不列入医院高警示药品目录。Р第二十九条目前肠外应用制剂按照中国药学会分级管理目录分级应为B级,因我院临床工作实际不具备B级管理条件,现暂时降为C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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