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 必须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 由总工程师组织处理。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并及时将超限原因和处理情况向地矿公司调度室报告。 5、发生浓度≥ 3%且时间超过 5min 的瓦斯超限事故, 公司总经理必须按重大非伤亡事故亲自主持分析、追查和处理。 6、矿井调度室、监控室必须必须实行 24 小时值守, 经常监视瓦斯监控信息。当发现瓦斯超限时, 必须立即责成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检查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当瓦斯浓度≥ 3%达5 分钟或瓦斯浓度低于3%但超限时间超过 30 分钟时,应立即报告当班值班领导和通风部部门负责人,由当班值班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督促立即处理; 调度员要跟踪调度和做好处理记录,并将超限原因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对处置不力、措施不落实并造成连续瓦斯超限的单位, 按以下原则和程序分析处罚: (1 )对瓦斯超限问题连续三天得不到解决的,公司必须按重大非伤亡事故组织调查,进行责任追究; (2 )如果同一地点瓦斯超限问题一周内仍得不到解决,矿井必须责令超限工作面实行不少于一周的停产整顿,责令其落实整改。(3) 同一地点瓦斯超限 10 天未解决, 矿井必须责令超限区域实行不少于 10 天的停产整顿,责令其落实整改。(4 )同一地点瓦斯超限半个月未解决,公司将对超限区域实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停产整顿,并责令其限期落实整改。所有停产整顿区域均必须经下达停产通知的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9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瓦斯超限预警及瓦斯超限处置情况的监督, 及时组织分析瓦斯超限预警制度不落实问题和瓦斯超限事故,严肃追查处罚相关责任人。 10、每月底制定瓦斯检查点计划时,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需要分析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条件变化时,及时调整瓦斯检查次数。 11、技术部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为预测瓦斯变化趋势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