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时,甲方有权按有第 6页共 8页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中止供电。六.在电力公司安装核减表之后,电费的结算方式按照北京市电力公司的统一标准执行。七.若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若有意向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八.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进行电费结算、支付、以及与电费相关事宜。甲方:联络人电话: 联络人电话: 联络人电话: 乙方:联络人电话: 联络人电话: 联络人电话: 九.安全责任: 1.属于乙方产权的用电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 2.乙方必须充分保证用电安全,因乙方故障或违规用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十.本协议的解除应与原协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一致, 不能单独解除本协议。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附则: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与原协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第 7页共 8页甲方(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 5号首信大厦 15号楼 D座4层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第 8页共 8页附件二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清单鉴于甲乙双方签署《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为明确合作场地内的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的位置、数量、类别及所有权归属,便于双方管理,双方签署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清单,并且拍照留鉴。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清单合作场地: 名称数量类别位置备注 1充电桩 2充电桩 3充电桩 4变压器 5雨棚 6线缆 7其他甲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乙方:普天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年月日